襄陽一駕校一則通知引發爭議
  7月22日,襄陽一駕校一則通知“所有科目三考完的學員,必須參加交警支隊組織的安全文明活動,才能參加科目四的考試”,引起學員熱議。事實上,這並不是襄陽首創,包括南寧、株洲在內的全國多個地方都有類似的規定。各地花樣百出,有駕校甚至聲稱,若是學員不願體驗還可花錢代替。律師稱,在國家層面沒有類似政策規定,因此這一做法並不合法。
  文/記者李華 實習生付勤雲、王重遠
  “接車管所通知:從即日起,所有科目三考完的學員,必須參加交警支隊組織的安全文明活動,才能參加科目四的考試”。7月22日,襄陽某駕校貼出一則通知,學員需要體驗為期7天的文明活動,任務:認識標識標牌,勸阻違法行為,增加安全文明意識。
  記者電話咨詢該駕校工作人員,他們回應說,這是襄陽市車管所規定的,是強制要求,整個襄陽市所有駕校都必須按這一規定行事,不僅僅是他這一家。
  其他駕校是否情況類似?記者詢問了另外兩家駕校,其中一家透露,只是聽說過將要實施但尚不清楚詳情。另一家表示,沒有接到相關通知。不同駕校彼此說法不一,襄陽市車管所做何解釋?車管所工作人員回應說,這一規定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學員的安全意識,親自體驗能夠讓他們在今後行車過程中對違章行為有個更好的認識,同時利用這種方式可以緩解交通管理員工作的壓力。
  事實上,體驗“交通協警”並非襄陽首創。曾在湖南株洲考駕照的張先生向本報記者介紹,他於2012年3月份報考駕照,參加路考前接到通知,必須參加一個小時的“協管員”才能參加路面考試。
  當時,張先生由駕校教練帶到指定地點,一般是人流密集的地方,帶著紅袖章,指揮交通,這同樣也是強制規定,不由他討價還價。張先生認為,從個人層面看,他在“執行任務”時有些尷尬,不過好在有些收穫,但是強制實在是不應該。
  本報記者電話咨詢了株洲相關駕校,他們同樣聲稱這是上級的規定,他們只是按照規定執行。
  另據瞭解,南寧市從去年5月啟動文明交通引導活動,拿駕照的前提條件就是體驗三個小時的交通志願者,協助交警站崗。
  “你要不想做你就交錢唄,我們駕校代你交100元就可以不用去了。”當地某駕校如此回應。
  律師:沒有國家層面法律支持
  資料顯示黑龍江哈爾濱市、江西新餘市、福建漳州市等地也有類似的交通體驗活動。不同省市,不約而同地有“交警協管”體驗的強制要求,這是否有國家層面的政策規定呢?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楊麗施律師向本報記者介紹,目前為止,現行的交通法並未有此類法律規定,也沒聽說過國家層面的政策規定,“這隻是地方政府的政策要求,地方政府可能出發點是好的,但這是不合法的。”她給學員支招,如果遇到強制要求,可以採取法律求助。但是,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,花費的時間和金錢數量就比較大,法律成本比較高,截至目前,也並未聽說過有此類刑事訴訟案件。  (原標題:想拿駕照 先當協警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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